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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所得税制度(12)

来源:233网校 2010-01-09 10:46:00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详见教材133页

  注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详见教材136页

  注意: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来源,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来源,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和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每次纳税所得
税率
速算扣除
1
20000元以下
20%
0
2
20000元-50000元
30%
2000
3
50000元以上
40%
7000

  其中:

  速算扣除数可以用全额累进税额与超额累进税额的差额计算;

  50000×30%-【20000×20%+(50000-20000)×30%】=2000

  假设每次纳税所得是60000元,则

  60000×40%-【20000×20%+(50000-20000)×30%+(60000-50000)×40%】=7000

  或者:

  本级速算扣除数

  =(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数额+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30%-20%)×20000+0=2000

  (40%-30%)×50000+20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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