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方式的检查
委托代销销售方式的检查
企业委托代销商品,代销双方要视同销售,委托方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一般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企业委托代销商品,一般两种形式:
收取手续费:对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视同买断:销售价格由代销方定,代销合同中,规定一个代销价格,实际销
售价格高于代销价格的部分为代销方的报酬。
检查时,若发现“委托代销商品”长期挂账,或出现红字都有可能是错账。
委托方会计核算流程
①当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商品数量,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③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④收到货款:
借:销售费用(支付的手续费)
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②和④也可合并,即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补充:对于受托方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下,由于销售代销商品时按与委托方的协议价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委托方开具账单时取得委托方按协议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等于进项税额,所以应纳增值税额为0。对于取得的代销手续费属于服务收费,所以应该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