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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经济师中级财税预习商品劳务税制度(15)

来源:233网校 2010-02-21 11:36:00

  消费税制

  本节学习要求:

  掌握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掌握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本节内容讲解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税目 (共有14个税目)

  (一)、烟 :包括卷烟、烟丝以及雪茄烟

  (二)、酒及酒精 :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洒、啤酒、其他酒、酒精

  (三)、化妆品

  注意: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注意: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

  (六)、成品油

  1、汽油、柴油

  2、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

  3、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八)、摩托车

  (九)、小汽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

  (十一)高档手表――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每只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例题26;05单选】下列货物中目前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A.高档裘皮大衣

  B.化妆品

  C.烟丝

  D.啤酒

  答案:A

  【例题27:06单选】下列征税项目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农副产品

  B.电冰箱

  C.珠宝玉石

  D.计算机

  答案:C

  解析:珠宝玉石是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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