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业的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的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建设基金等。
注意: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运输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营运输,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即营业额为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3)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例题43:单选】某运输企业2008年4月取得运输收入60万元,运输旅客出境的运输收入200万元,其中支付给境外其他单位的承运费150万元,该运输企业2008年4月应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7.8
B.3.3
C.1.8
D.1.5
答案:B
解析: 计算过程:(60+200-150)×3%=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