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财政税收笔记

2010年经济师中级财税预习商品劳务税制度(25)

来源:233网校 2010-02-24 13:44:00

分行业的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的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建设基金等。

注意: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运输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营运输,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即营业额为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3)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例题43:单选】某运输企业2008年4月取得运输收入60万元,运输旅客出境的运输收入200万元,其中支付给境外其他单位的承运费150万元,该运输企业2008年4月应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7.8

B.3.3

C.1.8

D.1.5

答案:B

解析: 计算过程:(60+200-150)×3%=3.3(万元)

编辑推荐:
2010年经济师中级财税预习商品劳务税制度汇总
2010年经济师考试备考资料、学习方法汇总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