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农业投资
1、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必要性
以相对稳定的需求和不规则的波动的供给为特点的农产品供求关系的不稳定,会使农业部门的生产条件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为了稳定农业,并进一步稳定整个国民经济,政府必须广泛介入农业部门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将农业部门的发展置于政府的高度关注之下。
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因而安排好农业投入的资金来源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长远来看,农业投入的资金应当主要来自农业部门的农户自身的积累,国家投资只应发挥辅助的作用,但农业部门和农户自身的积累成为农业投入的资金来源,有两个条件:
(1) 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必须高于农业市场的投入成本,否则农业部门的积累无法产生――――属于根本条件。
(2) 农业投资收益率必须高于、至少不低于全社会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否则,农业部门即便产生利润也不会向农业投资转化。
在我国目前价格体系和GDP分配格局下,上述两个条件都是得不到满足的。
从理论上说,金融机构贷款也可以成为农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但是贷款是要还本付息的,农业投资盈利率较低的情况下,不可能将大量信用资金投放于农业部门。
2、财政对农业投入的范围和重点
纵观世界各国的经验,财政对农业部门投资政策具有以下特征:
①以立法的形式规定财政对农业的投资规模和环节,使农业的财政投入具有相对稳定性。
②财政投资范围应明确界定,主要投资于以水利为核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③注重农业科研活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
3、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的支农政策
(1)目前,我国财政在支持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方面仍存在众多薄弱环节
①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总额虽然有所增加,但占总支出的比例仍呈现徘徊甚至下降的趋势。
②投资结构不尽合理,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比例偏小,地区分步不平衡。
③科技三项经费占农业支出的比例有所上升,但总体水平偏低,不利于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
④有限的投入中有部分不能及时到位或根本不能到位,挪用挤占现象严重,对支农资金的使用缺少监督保障。
(2)在新的形势下,应当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
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并从思想上实现两个转变:
由过去的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逐步转变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
加大农村财政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
③可采取具体措施
如:A: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投资;
B:将农业投资的重点放在解决影响农业主体效益提高的薄弱环节;
C:对主要体现社会效益以及能够形成国家资产的农业项目,原则上采取国家直接无偿投资的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示范价值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建设项目,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参股、资本金投入和担保、贴息等方式,也可以在项目建成后采取资产租赁、转让和出手等方式实现国家投资的回收。
D:健全财政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