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
1.经济稳定的含义
经济稳定通常指:
(1)充分就业―――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这里的“充分”就业,并不意味着就业人口的100%的就业,而是指就业率达到了某一社会认可的比率。
(2)物价稳定----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即只要物价上涨的幅度是在社会可容忍范围内,比如年率在3%--5%,即可视为物价水平稳定。
(3)国际收支平衡――经常性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国际收支平衡是经济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标志。
稳定和增长是相辅相成的,经济稳定是在经济适度增长和发展中的稳定,即动态稳定,而不是静态稳定。因此,经济稳定就包含有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内容,就是指要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增长是指一个国家的产品和劳务的数量增长,通常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人均水平来衡量。
发展比增长的含义广,是一个通过物质生产的不断增长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们的基本需要的概念,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包括消除贫困、失业、文盲、疾病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等现象。
2.财政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关键是做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下面对财政在调节社会总量平衡方面的手段加以分析
(1)通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节
所谓预算收支调节,就是改变预算结构或规模以及宏观经济水平,达到经济稳定和增长的目标。通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节主要是通过作为财政收支计划的国家预算来进行的。
国家预算收入----是社会供给总量的组成部分
国家预算支出----是社会需求总量的组成部分
调节办法:
①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国家预算支出的结余政策。
②当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国家预算收入的赤字政策。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内在稳定器是指财政收支制度设计具有对经济总量自动调节的功能,即人们在设计财政收支制度的时候,使财政收支的扩大与缩小与总需求和总供给呈相反方向的变化,以此维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局面。
内在稳定器调节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和支出的两方面制度。
① 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即
当经济过热而出现通货膨胀时,企业和居民收入增加,适用税率相应提高,税收的增长幅度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可以抑制经济过热。
当经济萧条时,企业和居民的收入减少,税收的降低幅度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降低幅度,从而刺激经济复苏和发展。
②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的安排上。
当经济高涨时,失业人数减少,转移性支出下降,对经济起抑制作用
当经济萧条时,失业人数增加,转移性支出上升,对经济复苏和发展起刺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