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财政税收笔记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精讲班教辅(25)

来源:233网校 2010-12-14 08:56:00
导读:导读:考试大为帮助考生备考2011年经济师考试,特整理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讲义供考生参考。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例1?单选题】(2007年)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

  A.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B.内资企业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

  C.内资企业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罚款

  D.内资企业补缴上年未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款

  [911070313]

  【答案】D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率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了解)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三)海关对进出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例1?单选题】(2005年初级财税)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2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46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20天,被罚滞纳金0.46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10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A.4万元

  B.4.5万元

  C.5.023万元

  D.5.6万元

  [911070314]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34+46)*5%=4(万元)

  特别推荐:

  2010年经济师考试试题及答案汇总(网友版)

  2010年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点击进入考后交流区》》》

  网校辅导>>

  为帮助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2011年考试大经济师网校,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11全国经济师考试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