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查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专业应试人员是否掌握业主、业主大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和专项维修资金等专业知识,以及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业主和业主大会
业主的概念、认定、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性质、筹备和成立;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活动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和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的关系。
(二)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的概念、制定,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临时管理规约的主要内容,使用物业与维修养护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管理规约的概念、主要内容和法律效力。
(三)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特征、种类、设立、资质管理和机构设置。
(四)物业管理招投标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内涵、特点和原则,物业管理招标的方式、条件和程序,物业管理投标的条件和程序,物业管理评标与中标,物业管理招投标适用的法律法规。
(五)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的含义、主要内容、特征和种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
(六)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费的收费原则、定价形式和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的构成。
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和督促。
(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和交存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范围、原则、程序和禁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