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运输经济笔记

2013中级经济师考试《公路运输》重点精讲班教辅:第五章

来源:233网校 2013-09-15 16:42:00

第四节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合同

  一、机动车辆维修合同

  1.机动车维修合同的概念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指承揽人为定约人修理功能不良或被损坏的机动车辆,使其恢复原状或原有价值,定约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机动车维修合同的特征

  (1)机动车维修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的。

  (2)机动车维修合同强调履行的协调性。

  (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4)机动车维修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内容,包括:

  (1)承揽的标的

  (2)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

  (3)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

  (4)承揽的报酬

  (5)材料提供

  (6)履行期限

  (7)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4.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履行

  (1)承揽人的义务

  ◆ 完成工作、按约定提供材料、检验材料不得随意更换、接受监督、支付成果、妥善保管

  (2)定约人的义务

  ◆ 按约定提供材料、支付报酬、协助工作

  二、车站服务合同

  车站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指站场经营者与进站的运输经营者依法自愿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和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

  1.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

  √客运站经营者的义务:

  如不得转让、出租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不得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及功能;按月和进站的客运经营者结算运费;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公平公正;设置较为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乱收费;制定应急预案等。

  √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应在发车前30分钟备齐手续等待发车;不得无故延误、停班等。

  2.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

  货运站经营者的义务:与客运站经营者类似。

  重点推荐: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基础精讲班教辅汇总2013经济师报考完全指南

  相同系列:2013中级金融实务财政税收基础精讲班教辅人力资源金融实务精讲笔记汇总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提供了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