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高速公路客运管理
一、高速公路客运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包括高速公路的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客客运。
(二)特点:快速、质优、有效、舒适、直达
二、高速公路客运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开业条件
1.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的基本条件
2.特有条件(5个)
(1)具有经营班车客运5年以上资历;
(2)具有经营一类班车客运的资质;
(3)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能力或与二类维修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维修合同关系,能确保车辆的正常维修;
(4)符合《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
(5)驾驶员、乘务员应具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岗前培训合格,具有5年以上客车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身体健康。
(二)经营车站的条件
(1)站址在旅客集中、交通顺畅、便于与其他运输方式换乘衔接的地段;
(2)布局合理,在同一城市车站数量不宜过多,在同一起讫站的同一班线日始发班次达到一定密度时,方可另设其他车站发车;
(3)车站内设备设施达到规定的二级以上站级标准;
(4)与普通道路客运共用的车站,须设立高速公路客运的专用候车室,发车位和检票口,配备专职站务员。
(三)营运条件
(1)保证正班正点运行;
(2)司乘人员、站务人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3)车站实行“三优”、“三化”规范服务;
(4)车上免费提供饮用水;
(5)保证车辆整洁和车内空气清新;
(6)保证车内空调、卫生、视听等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7)实行迎乘、随乘、送乘的全程式服务。
三、高速公路客运管理
(一)管理的原则
合理规划、额度控制、严审资质、购车预审、批量投放、集约经营。
(二)管理机构
1.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客运管理;
2.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高速公路的管理。
(三)经营业户管理
习题:1.按规定申请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的经营业主,必须具备具有经营(A)班车客运的资质
A.一类
B.二类
C.三类
D.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