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具体职权如下: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⑧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 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考点2: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
首次会议 | 公司成立后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定期会议 | 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按期召开。 |
临时会议 | 在两次定期会议之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由公司临时召集的股东会会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
考点3:股东会决议(★★★)
普通决议 | 就公司一般事项所做的决议;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特别决议 | 就公司重要事项所做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重要事项包括: ①修改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
【2021真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表决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二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考点1:股东大会的性质及职权(★)
性质 |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职权 | 股东大会享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最高的效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也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 |
考点2:股东大会的种类与召集
1、股东大会的种类(★★★)
股东年会 |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1)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①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②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③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10%以上股东】
(2)股东出席会议:股东出席会议人数要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形成有法律效力的决议;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3)临时提案的提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方式(★★★)
(1)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依据: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
(2)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①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②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经典真题】
1、根据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两次
B、股东大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C、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D、股东大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股东大会享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
考点1: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1)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3)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
考点2:股东会职权在国有独资公司的行使方式(★★★)
(1)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②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0真题】
1、某公司为甲省乙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行使主体是( )
A、乙市国资监管机构
B、甲省国资监管机构
C、甲省人民政府
D、乙市人民政府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py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