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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笔记(22)

来源:233网校 2006-11-08 14:23:00


  (三)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还没有单独的《垄断法》,所以可记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23条和第30条的相关处罚规定。(P243页) 

九、商标的概念与类型 
(一)   商标的概念、构成要素与类型 
   商标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从这一定义可看出,商标的使用者是商品的生产者、加工者、拣选者、经销者或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消费者;商标的标志物是商品或服务而不是一般物品;标志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而不是赠与。 
商标具有以下4个特征:显著性、独占或排他性、竞争性、可交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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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可以是这其中的某一项,也可是其中的某两项甚至多项要素构成一个商标。 

  商标的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商标结构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 
按商标用途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按对商标的管理可分为:注册商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见P245页)和未注册商标。 
按使用人的动机可分为联合商标(目的是为了保护其他商标,而不是为了使用)和防御商标(一般是驰名商标)。 
按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的商标可分为:主要商标、商品群商标和商品别商标。
按商标的社会影响程度可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商标注册指商标使用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注意掌握申请的原则:自愿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商标应具有可视性(能看得见)、显著性(为便于识别,是商标的本质要求)、不得与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相冲突(不得申请注册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禁用标志,如国旗、国微、勋章等。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异议参见书上P246页。一般了解。 

十、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其保护: 
注册商标专用权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排斥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它还包括商标转让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继承权、商标法律诉讼权。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特征: 
专用权的独占性: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构成侵权行为 
专用权的时间性:指专用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超出有效期,若未经续展,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有效期为10年。 
专用权的地域性。商标在哪国注册只能在哪国有效。 
专用权的范围表示了专用权的有限性。 
注:书上只把专用权的独占性与时间性列为商标专用权的特征,但题目中若选项中出现地域性和有限性,也应该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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