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工商管理笔记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预习精讲班教辅(7)

来源:233网校 2010-11-12 09:04:00
导读:导读:考试大为帮助考生备考2011年经济师考试,特整理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预习讲义供考生参考。

  点击查看: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预习精讲班教辅汇总

  第二节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

  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使得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发生了分离。

  ·所有者是指企业财产所有权(或产权)的拥有者,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利。

  ·经营者是指控制并领导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人员,他们是公司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预习精讲班教辅(7)

  一、公司所有者

  (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

  (掌握)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主要表现为股权。

  (掌握)股权的主要权限:①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馈赠、转让、抵押等);②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③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包括股息红利,剩余财产分配)。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是由在公司设立时出资者依法向公司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公司在经营期间负债所形成的财产构成。

  (掌握)法人财产权的特点:法人财产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它具有三个特点:

  ①公司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讲,是属于出资者(股东)的;

  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③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

  特别注意: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

  【例题2·单选题】(2008年)公司制企业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其中对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权力的主体是( )。

  A.股东  B.公司  C.董事会  D.经营层

  [答疑编号7160201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

  【例题3·单选题】(2009年)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其表现为( )。

  A.法人产权  B.股权  C.监事会  D.执委会

  [答疑编号7160201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其表现为股权。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