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技术创新组织与管理
一、技术创新与企业组织结构的互动
决定组织结构有效性的因素是生产系统的技术复杂性程度。
(一)技术创新与直线制(简单技术——直线制)
包含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直线制。直线制是一种最早、最简单的组织形式。不设职能部门,由企业领导直接控制下属。
优点:结构比较简单、责任分明、命令统一,要求企业负责人通晓各种知识和业务;
直线制只适用于规模较小,生产技术比较简单的企业,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比较复杂的企业并不适宜。
第二种是直线职能制。按职能领域进行分工,设置不同职能部门,例如供应、生产、销售、研发等。
优点:将研发单独设立部门,有利于统一管理,提高研发效率。
缺点:缺乏横向联系、权力过分集中、变化反应慢,不利于产品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