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济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泰安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领取时请携带:
①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②领取人身份证;
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二、领取时间、地点
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市直考生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市直考生证书领取时间:5月31日之前(每周二、三、四)
地址:迎胜路138号泰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北楼211。
电话:0538—82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