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8年2月6日至2月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审查。
二、审查地点
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老商业步行街南头三楼;电话;2842863)
三、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为2017年度成绩合格的考生。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对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当次考试成绩。希望考试通过人员携带审查资料按审查时间、地点
进行审查。
2、所有审查合格人员具体发证时间请关注河南职称网。
3、所有合格人员名单以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