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经济专业初中级
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8〕186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经济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为保证证书办理规范、有效、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及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9号)规定,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青海省有77人通过初级资格考试,有336人通过中级资格考试。
二、办证须知
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考生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审表》1份(经考生所在考区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复审合格)。
三、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时间为2018年5月至7月,逾期不予办理。
领取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5号(省人社厅513房间)。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5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