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办理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经济专业(中初级)、会计专业(初级)考试合格并经资格后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办理证书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仅留存复印件)
2、单位加盖公章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二、注意事项:
1、办证人员请携带以上办证材料,于6月20日前,到市人社局职称科进行审核办理。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证者,转入下一年度办理。根据(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后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收回销毁。
2、为方便群众办事,驻马店市邮政总公司在市职改办开设服务窗口,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可自行委托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进行邮寄。经办人联系电话:15836735735
3、鉴于会计初级资格报名条件较宽,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即可报考,因此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合格人员凭上述办证材料即直接可领取证书。也可向EMS预约邮寄证书,联系方式同上。
三、表格填写
《河南省驻马店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写内容填写。“授予时间”即证书上的“批准时间”,“管理号”按证书上内容填写。
四、办证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天中山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96-2816745
附件:
2017经济初级审查合格人员名单.xlsx下载
2017经济中级审查合格人员名单.xlsx下载
关于证书邮寄说明.doc下载
合格人员登记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