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节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省内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8年度经济系列专业技资术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省内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毕节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70分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2.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最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张近期标准1寸证件照。
5.工作单位证明(内容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年限具体时间、现职称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31日(不含节假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地点:毕节市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9楼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金开武,联系电话:8308201。
资格复审工作于2019年1月31日下午5:30结束,未提供资料参加复审的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