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合格线证书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倾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79号)及《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确定2018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合格线的函》(渝职改办〔2019〕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合格线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成绩合格线
在201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分数的基础上,降低3分划定为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成绩合格线。即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专业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均划定为81分。
二、申报范围
2018年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考试达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合格标准的人员。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是指区县城以外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或常驻地区在区县城区以外乡镇(街道)的区县属事业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一)本人申请。申报人于2019年3月1日前填写《重庆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申请表》一式一份,下载表格请点击《重庆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申请表.doc》,并附2寸登记照1张(登记照后面应注明区县及姓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报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
(二)资格审核。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对申报人是否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考试降分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汇总,于2019年3月11日前报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证书发放。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提交审核合格人员的资料制作合格证书(成绩单),在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上注明“基层有效”字样后下发申报人,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