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我市廖娟娟等414人成绩合格,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林金娜等26人成绩合格,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全市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查询本人成绩,按照本合格标准自行核对考试通过情况。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