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合格证书领取

镇江2019年经济师证书发放时间6月10日-7月10日(可邮寄)

来源: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2020-06-11 13:54:00

各地2019年中级经济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正在陆续公布中,其中,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已发布领证通知,233网校现已为大家整理出来。详情如下:【取证指导

关于领取201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通知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2020年7月1日前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link.233.com/21137/bas)填写邮寄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文公告请进入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官网查看:http://link.233.com/18081/xwzx/ks/zsff/202006/t20200609_2204763.htm

更多经济师领证疑问,可以进入“中级经济师考试社区”→点击“答疑解惑版块”,在线向学霸君提问,我们将及时进行回复解答。或者你也可以加学霸君微信号【ks233wx2】, 加入2020年经济师微信群,与大家一起备考学习!

经济师app推荐

相关推荐:

各地2019年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经济师电子证书查询 | 证书样本图 | 合格人员名单

经济师如何有效备考?233网校助你快速突破考试重难点,直击核心考点,点击查看>>

答疑互助:添加233网校学霸君微信个人号【ks233wx2】,或搜QQ群【720848093】 加入233网校备考大家庭,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相约拿证!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