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认真做好合格证书发放工作。
因经济考试采用网上报名,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并取消其资格。考生申请办证时需提交相关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自行进入http://link.233.com/18468,点击“表格下载”板块下载),于4月19日前到各县市区人社局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各县市区汇总考生办证材料后于4月22日前集中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考生按上述要求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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