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证注意事项
㈠、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合格证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办理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doc》”、“《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doc》”),张贴好相关照片,然后到办证地点领取证书;
㈢、请考生按照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六、取得资格时间
2013年度参加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3年11月算起。
七、办证咨询
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相关事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86868835 86868810
附:样表一:
重庆市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
张 三 |
学 历 |
本科 |
所学专业 |
工商管理 | |
毕业时间 |
2008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8年7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6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联系电话 |
86868835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4年 5 月 6 日 |
审核部门意见:
考生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样表二: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
姓 名 |
张 三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6年8月 |
照 片 | |
本专业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
本科 2008年7月 |
所学专业 |
工商管理 | ||||
从事本专业 工作时间 |
6年 |
准考证号 |
0012013558 002000270 |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8年7月 |
档案号 (执业资格) |
不填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有就如实填 |
取得时间 |
| ||||
报考 专业 |
金融经济、工商管理等如实填写 |
级 别 |
中级 (初级) |
类 别 |
全考 | ||
取得资格名称 |
经济师 (助理经济师) |
取得时间 |
2013年11月 |
证书号码 |
在办证通 知中查询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如实填写 | ||||||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
市职改办 意 见 |
该同志具备经济师(助理经济师)资格。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存发证机关。
下面内容办证人员如实填写一份即可,主要用于发证机关存档: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证书领取:2013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办理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