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办理2009年度经济资格证书的通知
我市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2010年4月20日至30日(不含周六、日)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按“2009年经济证书办理填表说明”要求(见附件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准备一寸照片两张,一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贴照片处,另一张别在表的左上角空白处。
二、市直及中央、省驻新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通过资格考试人员的准考证原件、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收齐,然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电话:2054494)按规定程序办理证书。
三、各县(市)、区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到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办理。
四、由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收齐准考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一同交到考试中心。
附件一:办理证书的说明.doc
附件二:经济师合格人员登记表.xls
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注:证书领取时间,请于六月下旬左右关注新乡人事人才网,link.233.com/21699,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