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豫人考函[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接到文件后,通知本单位合格人员从“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2010年5月17日前,合格人员将准考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右上角)交各单位人事部门。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及准考证原件一并交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逾期未交者,转入下季度同类证书一并办理。
四、具体领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