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直报名点报名并考试合格人员的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2007年3月9日起发放。
各市州考生合格证下发时间晚于省直,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注:
一、考生个人领取的,必须由本人持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禁止他人代领。
二、单位统一领取合格(资格)证书,须开据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领取人姓名)并携带领证人正式身份证。
三、 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由国家统一下发。领取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损坏!由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已经放开使用年限,丢失不补。
四、 在省中直报名并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证书地点为省人事厅、省人才大厦办公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省中直报名点(西解放立交桥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建设街2766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431—85650021。
五、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