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本局定于4月9日开始发放2014年经济师考试省直考区合格证书。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可在《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打印)。
5、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照片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照片贴在证书上)。
二、领取证书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6月30日,每周二、四全天领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第4窗口办理)。
四、其它事项: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附件2:各市证书领取网站电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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