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09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考生到各报名确认点领取合格证书。
办证时间为2010年3月3日—3月29日(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
2、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登记表可以点击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3、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各报名点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要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汇总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发现弄虚作假者,不得核发证书,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第十五条之规定严肃处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