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驻烟有关单位: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办理,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须持报名时填写的《考试报名表》和毕业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资格证书。县市区通过考生须到所在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资格,市直通过考生须到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查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取得合格成绩的,取消所获得的资格,不予发放证书。
通过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高中毕业证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通过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携带:大学专科(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领取证书需携带考生准考证及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附件里下载、填写、盖章、贴一寸照片)、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登记表同一底版)。
市直考生审核办证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审核地点:烟台市人才市场一楼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