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我省,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证书发放事宜
在各市参加考试所取得的证书已经发往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请登录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拨打相应电话查询证书领取事宜。
二、省直考区证书发放事宜
1、领取方式
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统一选派熟悉人事政策的同志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2、资格审查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提交材料
领取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请携带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与准考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两寸照片一张、通过人员名单。
领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4、领取时间、地点
证书领取时间:4月18日——5月17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周二、周四下午:13:30——16:0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二楼232房间。
电话:0531—8859788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注:省直考区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由于个别考生可能误填主管部门或单位,请各部门、单位人事处认真查找本部门、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非省直考区考生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介绍信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4:关于领取经济证书常见问题的解答
附件5:2012经济师省直(初级)
附件6:2012经济师省直(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