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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笔记一

来源:233网校 2006-11-27 10:49:00

8、经济调控职能的手段: 
政府采购、政府转移支付、税收 
1)改变政府采购数量,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关系,使经济发展保持平稳。(减少采购,抑制经济过快增长;增加采购,刺激经济发展。) 
2)改变政府转移支付数量。(经济繁荣时,减少支出;经济萧条时,提高补贴补助.) 
3)调整税收。(经济萧条,减少税种降低税率;经济过热,提高税率增加税种.) 
9、经济监督职能的必然性――多元化因素:经济主体、决策分散、经济活动的自法性、排他性 
10、资源配置的方式:从机制角度: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 ;从市场主体角度:企业配置、个人配置、信用配置、财政配置。 
11、“费”与“税”区别 
税收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收费特点:区域性、有偿性和临时性。 
改革思路:在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清费立税,分流归位。 
一是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 
二是对具有税收性质收费实行费改税; 
三是对经营性收费转为市场运作,谁受益谁缴费; 
四是对需要保留的必要收费进行严格规范。 
12、税收负担转嫁 
税收负担转嫁的方式:前转(抬高销售价格)、后转(压低进货价格)、消转(改进工艺)、税收资本化(卖主承担) 
税收负担转嫁的条件 
(包括税种易转嫁的三种情况:) 
1)与商品价格关系密切的税种易转嫁(如关税) 
2)商品供给弹性大而需求弹性较小的税种易转嫁(例如:后转(压低进货价格)) 
3)商品供不应求商品易转嫁( 例如:前转(抬高销售价格)) 
4)生产者的经营目标 
13、税种结构的各种划分 
以什么税种为主体税,是区别不同税制结构的重要标志。 
商品税是我国的主体税占2/3,所得税占1/5。 
生产决定分配,经济决定财政,因而经济结构决定税制结构 
我国的税种结构:多种税、多层次、以商品税为主体的复合税种结构。 
按课税对象,分为 
商品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中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和契税)和其他税类。 
按税负转嫁与否,分为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和间接税(商品劳务税)。 
按收入的财政次级归属,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按各税类、税种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可分为主体税种和非主体税种。

14、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免除 
重复征税类型:不同税收的重复(居民与地域、公民与地域、公民与居民);同种税收(居民与居民、地域与地域)避免重复征税国际办法:1)缔结双边与多边税收协定2)确立地域管辖权优先。 
减轻与免除国际重复征税办法:免税、扣除(费)、低税、抵免(税)(普遍采用)。 
15、税收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法的行为: 
(1) 违反税务管理法规的行为 
(2) 各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漏税、欠税、逃税、骗税、抗税等) 
(3)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4) 妨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违反税法应负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1)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违反税务管理法规的各项处分; 
偷税、欠税、逃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者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行为; 
漏税行为;骗税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抗税行为。 
行政处罚: 
由税务机关追缴偷税、漏税、欠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所应纳的税款; 
加收滞纳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应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 
税务人员与纳税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义务人偷税或者骗税的行为; 
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义务人财物,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税务人员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税务义务人的行为; 
税务人员擅自决定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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