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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基础辅导:金融监管

来源:233网校 2006-12-21 11:00:00
一、金融监管理论
㈠.金融监管的概念
1.概念:即金融监督管理,是指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外部监督、稽核、检查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达到稳定货币、维护金融业正常秩序等目的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2.金融监管首先从对银行监管开始,原因:银行提供的期限转换功能;银行是整个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的信用创造和流动性创造功能
㈡.金融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1.市场失灵的理论:金融体系存在着负外部性;具有公共产品特征;金融业不能过分强调自由竞争从而影响稳定
2.信息不对称理论:银行与存款人、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体系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㈢.金融监管的一般性理论
1.公共利益论:政府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来实施管制以克服市场缺陷
2.保护债权论: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所以需要金融监管
3.金融风险控制论:源于"金融不稳定假说",认为金融业比其他行业有更大脆弱性,不稳定性可能更大,因此需要金融监管
4.金融全球化对传统金融监管理论的挑战:使得金融监管不再是单边的而是多边基础上的合作
二、金融监管体制
㈠.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和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
1.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以中央银行为重心,其他机构参与分工。美国是典型代表,美联储是惟一一家能够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联邦机构
2. 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在中央银行外,同时设立几个部门对银行、证券和保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但中央银行在其中发挥独特作用。德国是典型代表
㈡.统一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
1.综合监管体制:是指将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以英国为典型代表,随着混合经营趋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这种体制,如瑞士、日本、韩国等。
2.分业监管体制: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分别设立不同的专门机构进行监管。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仍然实行分业监管体制
㈢.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演变
从单一全能型体制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目前已建立起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组成的分业监管体制
三、巴塞尔协议来源:www.examda.com
㈠.巴塞尔协议的产生和发展
1.直接原因:1974年美国、英国、德国和阿根延的国际性银行先后发生了倒闭事件和国际贷款违约事件,使得监管当局全面审视国际性的银行监管问题
2.主要原因:银行和金融市场国际化,同时银行间存在不平等竞争
3.在巴塞尔协议中,影响最大的是统一资本监管的1988年巴塞尔报告和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㈡.1988年巴塞尔协议
1.资本组成: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前者包括实收股本和公开储备;后者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和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券
2.风险资产权重: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即0%、10%、20%、50%、100%
3.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即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4%
4.过渡期安排:保证每个银行在过渡期内提高资本充足率,并按期达到最终目标安排
㈢.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1.最低资本要求:继承了过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想,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对资本的要求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2.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希望当局担当起三大职责
3.市场约束:新协议强调以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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