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基础知识笔记

2009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公司法律制度(9)

来源:233网校 2009-09-30 10:29:00

  【例题-单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多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经营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亏损
  【答案】ABCD

  编辑推荐:2009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公司法律制度汇总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