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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合同法律制度(10)

来源:233网校 2009-10-08 08:57:00

  抵押
  1.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规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物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但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考试大论坛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抵押物登记
  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来源:考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2007年、2008年单选】以企业的设备为抵押物的,应向( )办理抵押物登记。
  A.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B.抵押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
  C.财产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D.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答案】D
  【课后题第19题】下列( )财产可以抵押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B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D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E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答案:ABC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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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合同法律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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