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长量-----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差,反映报告期比基期增加(减少)的绝对数量。
用公式表示为:增长量=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1)逐期增长量-----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之差 来源:考试大
(2)累计增长量-----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时期(时间序列最初水平)水平之差。
同一时间序列中,累计增长量等于相应时期逐期增长量之和。
例如:某地区2000~2004年钢材使用量(单位:万吨)如下:
年 份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使用量 |
1 |
2 |
4 |
5 |
8 |
逐期增长量分别是:2-1=1万吨;4-2=2万吨;5-4=1万吨;8-5=3万吨
累计增长量是:8-1=7万吨
累计增长量7万吨=逐期增长量之和(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