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产和成本理论
[变化内容]
一、生产者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理论
二、生产函数和生产曲线
(教材第27页)增加对经济利润和正常利润的详细定义
(教材第29页)图1-18 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位置关系(注意图形分析)
[具体内容]
一、生产者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理论
(一)生产者及其组织形式
生产者就是能够做出统一的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即企业或厂商。
企业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个人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1、个人企业。个人企业也称为业主制企业,其产权特点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企业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经营者。优点:利润动机明确,决策灵活自由,管理简便直接。弱点:资金有限,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弱。
2、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财产为基础建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制企业的特点是:1)合伙人是财产 所有者,共同拥有资源使用权和生产决策权;2)合伙人共同对其他要素所有者进行监督和管理;3)合伙人共同承担债务,共同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优点:合伙 制企业的资金多、规模大,比较易于管理,分工和专业化得到加强。缺点:主要是合伙人承担了无限责任,就是每一个合伙人对整个合伙制企业的债务具有无限的责任;同时,由于多人参与管理,不利于协调和统一;资金规模仍然存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
3、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是指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资本和财产不属于出资人所有,而是属于公司法人。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企业的特点是:1)公司为股东所有;2)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3)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4)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形式筹集资金。优点:公司制企业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生产,也有利于 进一步加强分工和专业化。公司制企业组织较为稳定,有利于企业生产的长期发展。
(二)企业形成的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科斯在1937年发表论文《企业的本质》,对企业的本质属性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探讨,他认为企业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而产生的,企业的本质或者显著特征是作为市场机制或价格机制的替代物。
导致市场机制和企业的交易费用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