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债市场制度
国债市场制度是指以国债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的总和。
根据国债交易的层次,国债市场分为国债发行市场和国债流通市场两大部分。
(1)国债发行市场又称国债一级市场,主要参与者包括作为国债发行者的中央政府、发行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
(2)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发行的国债的交易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为国债投资者提供转让变现的机会。
国债流通市场分为以集中交易形式运作的证券交易所、以分散交易形式运作的场外交易市场(包括柜台市场和店头市场)。
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国债交易按国债交易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可以分为现货交易方式、回购交易方式、期货交易方式和期权交易方式。
①现货交易方式: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也是国债交易方式中最普通、最常用的交易方式。
②回购交易方式:是指国债的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和价格,将同笔国债再购回的交易活动。
③期货交易方式:以国债期货合约为交易对象的交易方式。
国债期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就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照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某一特定数量的某一特定国债产品作的承诺。
期限、价格、数量和标的国债是国债期货合约中必不可少的四项基本要素。
④期权交易方式:交易双方为限制损失或保障利益而订约,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定价格买进或卖出契约中指定的债券,也可以放弃买进或卖出这种债券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