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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7)

来源:233网校 2010-03-06 09:21:00

  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该协议推出的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以及市场约束的内容,被称为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

  1.最低资本要求:

  巴塞尔委员会继承了过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想,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新协议的资本要求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1)对风险范畴的进一步拓展。

  当前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是委员会也注意到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和破坏力。

  (2)计量方法的改进。

  (3)鼓励使用内部模型。

  (4)资本约束范围的扩大。

  2.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监管当局担三大职责:

  (1)全面监管银行资本充足状况;

  (2)培育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系统;

  (3)加快制度化进程。

  3.市场约束

  新协议强调以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

  (1)富有成效的市场奖惩机制可以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的分配资金,从而可以促使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

  (2)为了确保市场约束的有效实施,必须要求银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新协议规定,银行在一年内至少披露一次财务状况、重大业务活动以及风险管理状况。

  为提高资本监管水平,我国已对现行的资本规定进行了修改,将新协议第二和第三支柱的内容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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