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第一节 中央银行
一、中央银行制度
1、中央银行制度的定义
(1)中央银行的定义:中央银行也称货币当局,处于金融中介体系的中心环节,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银行的双重性质。
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调控宏观金融;
实施金融监管,维护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2)中央银行制度的定义: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中央银行代表国家管理一国金融业,并以其为核心构成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融资媒体的金融体制。
2.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性
(1)集中货币发行权的需要。
(2)代理国库和为政府筹措资金的需要。
(3)管理金融业的需要。
(4)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实行干预的需要。
3.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中央银行是伴随着资本主义银行业的发展而产生的,独占银行券的发行权是其产生的第一个标志。
中央银行产生和发展的进程大致如下:
(1)由商业银行转化为中央银行。
(2)专门设置的中央银行。较典型的是美国联邦储备体系。
(3)由综合型银行改革为单一职能的中央银行
4.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起源及其发展
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实质就是如何处理中央银行和政府之间关系的问题,即中央银行对政府直接负责还是对政府相对负责的问题。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经历了三个发展历程:
(1) 中央银行高度独立: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中央银行实际的职能还限于维持银行券和黄金的自由兑换。
(2) 中央银行基本不独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到上世纪70年代初。中央银行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凯恩斯为首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流行,使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大大削弱。
(3) 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
二、中央银行的职责和业务活动特征
中央银行是国家干预经济、调节全国货币流通与信用的金融监管机关。
1、 中央银行的职责:
利用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如货币供给量、利率等,对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和调节。
2、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特征:
(1)不以盈利为目的。以金融调控为己任,稳定货币,促进经济发展是其宗旨。
(2)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只与政府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往来关系。
(3)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应受到其他部门或机构行政干预和牵制。
三、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1、 货币发行业务
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法定的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2、 对银行的业务
(1) 集中准备金: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并通过这部分准备金来管理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 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有再抵押贷款;再贴现;再贷款
(3) 全国清算:各商业银行都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并在中央银行开立往来账户,各商业银行之间可通过该账户办理非现金结算,此项业务为中央银行的主要中间业务,并由此使中央银行成为全国金融业的清算中心。
3、 对政府的业务
(1)代理国库。中央银行接受各级国库存款,又执行国库签发的支票办理转账手续或现金付款,成为政府的总会计和总出纳。国库存款 是中央银行主要负债之一。
(2)代理国家债券发行:中央银行代理国家发行债券以及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事宜。
(3)对国家给予信贷支持:主要采用直接给国家财政以贷款或购买国家公债的形式。
(4)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
(5)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四、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资产 负债
贴现与放款
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
外汇、黄金储备
其他资产 流通中通货
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
其他负债和资本项目
合计 合计
五、中央银行组织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
1、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
作为银行的银行,现代中央银行负有组织全国银行间清算的职责。
中央银行组织全国银行清算包括同城或同地区和异地两大类。同城或同地区银行的资金清算主要是通过票据交换所来进行。票据交换应收应付最后都通过中央银行集中清算交换的差额。
2、中国支付结算体系框架
中国支付结算体系由四部分组成:
(1)银行账户体系:银行账户集中反映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资金支付结算的起点与终点。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基础和门户。
(2)支付结算工具体系:各种支付结算工具是转移资金的载体。中国将逐步建立起以票据和信用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满足多种经济活动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适应社会各阶层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体系。
(3)支付清算系统:支付清算系统是最终实现资金清算的渠道。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国家支付清算系统和商业银行内资金汇划系统;二是票据交换所。
(4)支付结算管理体系。是我国支付结算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