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1.公共物品的含义
(1)所谓公共物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相对应的。
(2)私人物品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竞争性和排他性。
竞争性是指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于既定的可供消费的产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就必然减少另一个人的消费。
排他性是指私人物品在财产所有权上的独占性。
2.公共物品的特点
(1)非竞争性。即消费者对某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该公共物品的消费。例如国防、道路、环境治理、电视广播等。
(2)非排他性。公共物品可以由任何消费者进行消费,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被排斥在外。
公共物品的这些特种决定了绝大多数的公共物品消费中必然出现“搭便车”。所谓“搭便车”就是某人不进行购买而消费某物品。
3.公共物品的分类
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两大类: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的物品,如国防、治安、公共卫生等,一般通过纳税间接购买而被动消费,消费时无法分割,只能由政府提供。
(2)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具有一定程度的拥挤性,部分间接购买,部分直接购买,消费时可以部分分割,政府和私人都可以提供。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4.公共物品和市场失灵
私人物品的的需求曲线是个人需求曲线在水平方向,即数量上的求和,这表明私人物品在一定价格下的市场需求是该价格下每个消费者需求数量的和。
公共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个人需求曲线在纵向,即价格方向求和,这表明市场为一定数量的公共物品支付的货币量是市场上每个消费者为这些公共物品支付的货币量之和。
由于纯公共物品存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消费者更愿意采取“搭便车”行为,低报或者隐瞒自己对公共物品的偏好,消费者表明的需求曲线一般低于其实际水平,因此无法加总消费者的需求曲线,也不能求得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消费者支付的数量将无法弥补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最终导致市场产量远远低于最优产量。对于准公共物品来说,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可以通过准市场机制来引导资源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