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基础知识笔记

2015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预习知识:第三十一章

来源:233网校 2015-05-16 00:00:00
考点一 “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
(一)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诸法合一
第二阶段: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
第三阶段: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区别
1.“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
2.“调整经济的法”:既包括传统法律体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产生的经济法,既包括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也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它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1·单选题】现阶段,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方式是(  )。
A.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B.以民商法为主导
C.以经济法为主导
D.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调整,新兴法律部门辅助调整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第三阶段。

  2015最新信息:233网校讲师指导2015年经济师复习备考全年规划报考指南考试科目

  真题推荐:2004-2014中级经济师真题及答案 2005年-2014初级经济师真题及答案

  考试交流区:QQ群:313457624 316048990 326276316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5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提供了2015年经济师初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点击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