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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税收
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税收是指公共机关依法强制收取的、对纳税人不附带直接回报义务的课征。税收是现代市场经济下政府取得收人的主要手段。与其他收人形式相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
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这种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二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收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须偿还的征收。这种无偿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二是指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換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人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