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民商法、经济法、其他法律部门。
考点一、民商法
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商法主要调整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
1、市场作为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在体系上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是市场主体即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能作为独立的、能动的主体进入市场。
2、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具体体现为人对财产的支配关系,在法律上就表现为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调整无形的智力成果的支配关系的法律制度,也属于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范围。
3、合同法律制度为各种财货与服务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商法中的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进一步对市场交易关系进行规范。
4、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借助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制度为市场主体善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保障。
考点二、经济法1、经济法:也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其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协调互补,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调整经济关系的两大法律体系。)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内容 |
经济管理关系 | 经济管理关系:指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运用一系列手段在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特点: ①是一种经济关系,区别于行政指导关系; ②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 ③是宏观领域的经济关系; 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可以分化出各种具体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如计划关系、财政政策关系、货币政策关系、产业政策关系等。 |
市场管理关系 | 市场管理关系:指国家在市场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具体包括: (1)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2)产品质量管理关系; (3)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 |
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 表现形式: (1)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如进行招标、订(购)货、发包、出让、信贷、担保等活动时发生的合同关系; (2)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
考点三、其他法律部门
除了民商法和经济法外,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部门还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在最为广泛的意义上,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是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
【经典真题】
政府机构为采购设备而进行招标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经济法中的( )。【2022年真题】
A.宏观调控关系
B.经济管理关系
C.市场管理关系
D.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这些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①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如进行招标、订(购)货、发包,出让、信贷,担保等活动时发生的合同关系;
②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