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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第三十五章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12-10-12 08:49:00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选项A说法太绝对。
2
[答案]:A
[解析]: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权的客体。
3
[答案]:B
[解析]: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是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必要条款不完善,会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4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权授予。《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可见,只有选项A可以授予专利权。
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
6
[答案]:A
[解析]: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7
[答案]:A
[解析]: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权的续展权。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选项C说法有误。
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非劳动者具备过错性解除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采取经济性裁员和非过错性解除。选项ABD属于过错性解除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0
[答案]:D
[解析]:实用新型与发明相比,对产品的创造性要求较低,选项D说法有误。
11
[答案]:B
[解析]:对于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2
[答案]:D
[解析]:建筑业、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由于其工作性质可以采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3
[答案]:C
[解析]:选项C属于非过错性解除的情况。
14
[答案]:D
[解析]: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答案]:ABDE
[解析]:对于注册商标,如果需要扩大使用到同类其他商品上,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选项C说法有误。
3
[答案]:ACDE
[解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选项B说法有误。
4
[答案]:ABCE
[解析]:本题是对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条件的考查,考生要注意结合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比较记忆。
5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订立的原则。
6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才是不正当竞争。而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
7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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