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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章节同步训练:第三十四章

来源:233网校 2014-10-30 10:07:00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对公司形式的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2.C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
3.B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章程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C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是由全体董事组成的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
5.D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选项ABC均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6.C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
7.C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可以设1至2名监事。
8.B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
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内容。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至19人,选项A不符合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选项C不符合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项D不符合规定。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选项A错误;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选项B错误;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选项C正确;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选项D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职权。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没有资格担任公司的壤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解析】本题考查上市公司治理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采取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选项B说法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6.A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7.D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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