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由233经济师考试网为您提供的2016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课后练习题汇总,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61.以下不属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是()。
A.平衡协调原则
B.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C.有限干预原则
D.市场优先原财
答案:D
解析: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有限干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因此,选项D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62.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B.物权属于支配权
C.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
D.物权是相对权
答案:D
解析: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故物权是绝对权,本题应选D。
63.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
A.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
C.按需共有
D.按劳共有
答案:B
解析:财产共有的形态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两种方式。故
C.D两项排除。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64.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
A.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B.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C.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D.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故本题应选C。
65.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
A.主体合同
B.双方签字
C.内容合同
D.意思表示真实
答案:B
解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事人达成合意,意味着合同成立;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合同的形式合法。双方签字仅仅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一种表现方式,故双方签字并不属于合同的生效要件。
66.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A.2人
B.3人
C.5人
D.7人
答案:B
解析: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故本题应选B。
67.下列各项属于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的是()。
A.上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B.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
C.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制度
D.上市公司必须设立股东大会
答案:C
解析: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都是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包括: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应设立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上市公司应设立特别决议事项制度,上市公司有财务披露义务。故本题应选C。
68.专利权人通过对专利技术的占有而取得物质利益的权利,是专利权人拥有的()。
A.人身权利
B.财产权利
C.所有权利
D.占有权利
答案:B
解析:专利权人的权利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是指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署名权。财产权利则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对专利技术的占有而取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它主要有独占实施权、实施许可权、专利权人有权转让其专利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专利权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故本题应选B。
69.以下情形不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过错性解除
B.非过错性解除
C.经济性裁员
D.预告解除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三种情形,分别是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况之一。
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的规定:有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行为的,经营者应承担()。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的规定:有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各格商品等行为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已经构成犯罪,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商品存在缺陷、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情形的,要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应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