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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指导!2020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超详细考点

作者:233网校-肖肖 2020-11-06 17:20:00
导读:中级经济师备考进行时,背诵没重点?不知道考哪里?别担心,老师为大家准备了备考神器——学霸笔记,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效率,高效复习,更省时、省力、省心。本篇是《经济基础》第三十六章 公司的股份股权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部分考点,请收藏

中级经济师备考进行时,背诵没重点?不知道考哪里?别担心,老师为大家准备了备考神器——学霸笔记,希望能帮助大家提有效率,有效复习,更省时、省力、省心。本篇是《经济基础》第三十六章 公司的股份股权转让和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部分考点,请收藏!

1、公司法主要考点总结

考点

关键内容

公司的类型、特征及设立条件

①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
②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
③股东的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公司名称、住所及章程制度

①强制注册、名称预先核准(保留期6个月)
②公司住所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以总公司所在地为住所
③公司章程修改权限专属公司股东会;2/3 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①项权利(优先认股权、股权收购请求权、强制解散公司权)
②义务:认缴出资、不得抽回出资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①公司解散的原因(期满、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持表决权 10%以上股东请求)
②清算组的组成及职权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将其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但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及其行使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①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

点击图片看视频,这一部分知识点怎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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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项目

有关规定

公司合并与分立

1.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①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②新设合并: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2.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⑤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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