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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表格!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汇总:税收制度(下)

作者:233网校-旸谷谷 2021-06-09 08:17:52
导读:本章节文字内容较多,教材内容较长,在历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出题也越来越细致,记忆量大。本文整理了四大表格汇总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的主要考点,收藏本文,好好复习!大家记得关注我!

【备考点拨】:
本章节内容主要是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的基本内容。本部分内容知识点较细碎,如各个税种的适用税率等等,近几年几乎年年都考。建议考生在本轮复习的过程中以建立框架为主,先记大的知识点,如各个税种的特点、优缺点等,复习完之后辅以习题,边练边记。考前冲刺的时候再对税率这种细碎的知识点进行突击复习。届时笔者也会将此整理出来以助各位冲刺,大家记得点击关注我。

考点一:流转税

1、流转税的主要特点

流转税

内容

定义

亦称商品税,指所有以商品交换和非商品(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得税种的总称。

(我国主体税种,税收收入的60%左右)

课税对象

①商品流转额:商品销售收入额

②非商品流转额:交通运输、通信、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收入额

特点

①课征普遍。

②计税依据: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不考虑纳税人经营能力和经营状况,只考虑经营行为。)

④普遍比例税率(少数定额税率)。

 2、增值税和消费税

类型

内容

增值税

1、定义:
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征对象的一种税。

           

2、增值税的特点

①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②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

③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3、增值税的优点:

①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②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③税负征管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4、类型:

①“消费型”课税对象:消费资料(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我国全面推行)

②“收入型”课税对象: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所含的税款

③“生产型”课税对象:国民生产总值,重复征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

      

5、征税范围:货物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

         

6、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①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7、税收与征收率

①适用13%税率: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②适用9%税率:
农产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基础电信服务、交通运输、建筑服务、二甲醚、杂志、邮政服务、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③适用6%税率: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等

④适用0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等

           

8、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扣税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消费税

1、定义: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采取列举征税方法,即对列入征税目录的消费品进行列举式征税,未列入的不征税。

凡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义务人。

       

3、税目和税率:

比例税率:15类消费品(烟酒化宝车炮表,游艇筷子电池和涂料),1%~56%

               

4、计税方法: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从量复合(卷烟、白酒)

经典考题:

1、我国消费税采取的征税方法是(   )

A、特殊征税方法

B、列举征税方法

C、排除征税方法

D、普遍征税方法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消费税采取列举征税办法,即只对列入征税目录的消费品征税, 未列入的不征税。            

2、增值税的优点有( )。

A、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B、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

C、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D、税收征管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E、税负不易转嫁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增值税的优点是由增值税的特点决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②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以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③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④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考点二:所得税

所得税

内容

特点

①税负相对公平,符合“量能负担”原则

②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单环节征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③税源可靠,收入有弹性。(多用累进税率,发挥“内在稳定器”作用)

类型

①个人所得税(现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居民纳税人: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人

非居民纳税人: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人

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税额

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

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课税对象:

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⑤经营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


3、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5、免征所得税

省、部、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国际公约规定的免税所得;

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储蓄存款的利息;

保险赔款;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依法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外交代表、使领馆官员的所得;

其他公约规定/国务院规定。

 

【注】: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典考题:

1、居民个人取得的所得中属于综合所得的有(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财产转让所得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共有9项,其中,称为综合所得的有: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B、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包括经营所得

C、居民个人一定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D、我国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是综合所得税制

E、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一定没有住所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个人所得税根据所得类别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选项A错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选项C错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选项D错误。

考点三:财产税

财产税

内容

定义

指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优点

①课税对象:财产价值

②纳税能力原则,有财产者纳税,财产多者多纳税

③收入分配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缺点

①税负存在一定程度不公平。

②收入弹性较小;经济不发达时,投资者积极性受损。

房产税

 

1、按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2、征税对象:房屋


3、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


4、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5、税率:比例税率(从价计征1.2%;从租计征12%)


6、计税依据:

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

以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


7、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将原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②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③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等

(2)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部由条例上升为法律和第一部地方税收的法律。

经典考题: 

1、下列建筑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的有(   )

A、烟囱

B、围墙

C、水塔

D、菜窖

E、房屋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窑、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E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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