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点拨】:
本章节内容主要是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的基本内容。本部分内容知识点较细碎,如各个税种的适用税率等等,近几年几乎年年都考。建议考生在本轮复习的过程中以建立框架为主,先记大的知识点,如各个税种的特点、优缺点等,复习完之后辅以习题,边练边记。考前冲刺的时候再对税率这种细碎的知识点进行突击复习。届时笔者也会将此整理出来以助各位冲刺,大家记得点击关注我。
考点一:流转税
1、流转税的主要特点
流转税 | 内容 |
定义 | 亦称商品税,指所有以商品交换和非商品(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得税种的总称。 (我国主体税种,税收收入的60%左右) |
课税对象 | ①商品流转额:商品销售收入额 ②非商品流转额:交通运输、通信、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收入额 |
特点 | ①课征普遍。 ②计税依据: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不考虑纳税人经营能力和经营状况,只考虑经营行为。) ④普遍比例税率(少数定额税率)。 |
2、增值税和消费税
类型 | 内容 |
增值税 | 1、定义:
2、增值税的特点 ①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②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 ③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3、增值税的优点: ①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②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③税负征管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4、类型: ①“消费型”课税对象:消费资料(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我国全面推行) ②“收入型”课税对象: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所含的税款 ③“生产型”课税对象:国民生产总值,重复征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
5、征税范围:货物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
6、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①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7、税收与征收率 ①适用13%税率: ②适用9%税率: ③适用6%税率: ④适用0税率:
8、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消费税 | 1、定义: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采取列举征税方法,即对列入征税目录的消费品进行列举式征税,未列入的不征税。 凡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义务人。
3、税目和税率: 比例税率:15类消费品(烟酒化宝车炮表,游艇筷子电池和涂料),1%~56%
4、计税方法: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从量复合(卷烟、白酒) |
经典考题:
1、我国消费税采取的征税方法是( )
A、特殊征税方法
B、列举征税方法
C、排除征税方法
D、普遍征税方法
2、增值税的优点有( )。
A、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B、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
C、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D、税收征管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E、税负不易转嫁
考点二:所得税
所得税 | 内容 |
特点 | ①税负相对公平,符合“量能负担”原则 ②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单环节征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③税源可靠,收入有弹性。(多用累进税率,发挥“内在稳定器”作用) |
类型 | ①个人所得税(现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居民纳税人: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人 非居民纳税人: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人 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税额 |
企业所得税
|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 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课税对象: 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⑤经营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 3、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免征所得税 省、部、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国际公约规定的免税所得; 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储蓄存款的利息; 保险赔款;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依法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外交代表、使领馆官员的所得; 其他公约规定/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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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典考题:
1、居民个人取得的所得中属于综合所得的有(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财产转让所得
2、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B、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包括经营所得
C、居民个人一定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D、我国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是综合所得税制
E、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一定没有住所
考点三:财产税
财产税 | 内容 |
定义 | 指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
优点 | ①课税对象:财产价值 ②纳税能力原则,有财产者纳税,财产多者多纳税 ③收入分配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
缺点 | ①税负存在一定程度不公平。 ②收入弹性较小;经济不发达时,投资者积极性受损。 |
房产税
| 1、按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2、征税对象:房屋 3、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 4、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5、税率:比例税率(从价计征1.2%;从租计征12%) 6、计税依据: 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 以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 7、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将原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②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③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等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
车船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部由条例上升为法律和第一部地方税收的法律。 |
经典考题:
1、下列建筑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的有( )
A、烟囱
B、围墙
C、水塔
D、菜窖
E、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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