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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分!历年常考点: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十四章(下)

作者:233网校-旸谷谷 2021-07-01 16:43:41
导读:《税收制度》在历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的分值在5-6分左右,在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较高,且记忆性内容多,复习起来可能比较吃力,本章节分为上下系列整理,(上)为考情分析+思维导图帮助各位考生掌握考试重点,(下)为历年常考考点+真题帮助各位掌握。收藏本文,关注我可以看到系列文章。

【备考点拨】:本章节内容比较多,记忆量巨大,尤其是到后面具体税制制度部分,从历年的考试真题来看,考查方式也比较细致,注意数字考点。(后期小编会针对数字考点部分专门整理,大家记得关注我。)每个考点后面小编也精选了近年的经典真题,或考点的经典考法、出题风格、或补充知识点,各位考生要好好利用好,边刷题边记忆。

考点一: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

内容

纳税人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然人或法人)

相关概念:

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即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相关概念:

税源:即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税源总是以收入的形式存在的。

税目:即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对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计税依据(或课税标准):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它规定了如何确定和度量课税对象,以便计算税基。

主要的计税依据:计税金额(从价税)和计税数量(从量税)。

税率

税率: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体现着征税的深度。

应征税额=课税对象×税率

分类:

(1)比例税率:指对于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

包括: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差别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以绝对金额表示,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3)累进(退)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

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与之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在课税对象提高到税收的一个新等级档次时,对课税对象全部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②超额累进税率:

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征。此时一定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率,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总额由各个等级计算出的税额加总而成。

纳税环节

指在国民收入与支出环流的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

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减税和免税

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①减税:指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

②免税:指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违章处理

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
(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纳税地点

指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的地点。一般来说,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是一致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不一致。

经典真题:

1、差别比例税率包括(   )

A、幅度差别比例税率

B、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C、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D、企业差别比例税率

E、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参考答案:ABCE
参考解析:差别比例税率可分为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四种。

考点二:税收分类

分类依据

类别

课税对象不同

流转税: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是我国税收收入中的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总额的60%左右,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等。

所得税: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产税:以各种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目前我国的财产税有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资源税:对开发和利用国家自然资源而取得级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目前我国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开征的税,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计量课税对象的
标准不同

 

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增值税、所得税等。

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或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消费税中的啤酒、汽油、柴油等项目。

税收与价格的
关系

价内税:税款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如消费税。

价外税:指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以外附加的税收。

(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采取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

税负能否转嫁

直接税: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收,即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如所得税、财产税。

间接税: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如各种流转税。

税收管理权限和
使用权限

中央税:由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消费税、关税。

地方税:由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指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经典真题:

1、下列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中,不属于行为税类的有(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D、企业所得税

E、增值税

参考答案:BCDE
参考解析:行为税是指对某些特定经济行为开征的税,目的是贯彻国家政策,目前我国行为税类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考点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

内容

纳税人

1、概念: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识别号

(1)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3、分类: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4、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共有9项:

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⑤经营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第①项至第④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第①项至第④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第⑤项至第⑨项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①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③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④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瞻养老人等支出。

(2)非居民个人

①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扣除。
捐赠公益慈善事业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专项扣除:居民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

税收优惠

1、免征: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2、减征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③国务院规定其他减税情形。

征收管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①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②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③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④取得境外所得;

⑤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⑦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

(1)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2)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3)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3、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

(1)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2)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4、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经典真题: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的征收制度是(   )

A、扣除

B、自行申报

C、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D、分类分项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课税对象中,属于适用20%比例税率是(   )

A、偶然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经营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财产租赁所得

参考答案:ADE
参考解析: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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